壹、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星期三)晚上19:30時
貳、 地 點:會議室
參、 主 席:主任委員 張舜勛 記錄:社區主任 陳永旻
肆、 出席委員:應到 12員,實到9員,未到3員
主任委員 張舜勛、副主任委員 曾道仁、監察委員 蕭恩輝
財務委員 石宗榮、安全委員 孫文傑、設備委員 簡清源
設備委員 吳仲議、環保委員 林純智、康樂委員 周秋慧
伍、主席宣佈開會:(略)
陸、報告事項: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辦理情形及行政、財務、列管工作報告
一、財務報告:102年9月、10月收支概況詳如財務報表
(一)102年9月份收入$417,632元,支出$435,480元,月結餘$-17,848元,總結餘$4,691,796元(細目請參閱收支平衡表)。
(二)102年10月份收入$529,951元,支出$506,493元,結餘$23,458元,總結餘$4,715,254元(細目請參閱收支平衡表)。
(三)未(欠)繳管理費統計至102年11/12日止,計:140,597元
管理費達三期以上住戶計14戶:
二、管理中心報告(略)
三、上次決議事項執行辦理情形:
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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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例會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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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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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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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7、8月份社區財務收支報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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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同意社區102年7、8月份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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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告各棟電梯予全體住戶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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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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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務社區廠商合約屆期續約與否討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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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各服務廠商均經投票表決後,同意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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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請各廠商將新一年度合約書送至社區,交由委員做初審後,本月份進行討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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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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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庭灌木修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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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造成工程單位分散,請總幹事再找兩家廠商前來會勘,將社區中庭花圃排水工程一併列入討論後,另案上呈委員會討論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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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理中心聯絡相關園藝廠商後,所提供之報價如附件,列入本月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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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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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入口白色採光罩油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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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報價單中提到如遇結構破洞需點焊補強時,費用另計部份,為避免造成費用追加不明,請廠商先至社區再次會勘後,再次報價另案上簽呈委員會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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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錩告知因除鏽焊補工程無法在施作前即預估需要焊補多少區域、費用,因此無法先行提供報價,本案需請委員會再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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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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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19號頂樓滲水防水抓漏處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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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費用較大,請總幹事再找多家廠商會勘後提供報價及施作工法,列入下次會議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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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入本月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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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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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區守衛室對講機鏡頭更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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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員會舉手表決8票同意、無人反對、1人棄權,本案同意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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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鏡頭外掛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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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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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區監視攝影系統增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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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員會討論後決議由欣資通科技公司執行工程,但請總幹事前去議價後,將新報價單上簽呈委員會簽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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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與欣資通科技公司議價後,上簽完成,已施作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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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
一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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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住戶私自張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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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通過,未來非管理中心或經委員會同意之文件,住戶不得私自公告,若經查獲一律撤下,視為廢棄物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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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面嚴格實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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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
四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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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兒童遊戲區旁地板後續工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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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委員會出席委員一致通過,將兒童遊戲區旁地板舖平並貼上拋光石英磚,後續運用方式將另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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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已提供報價單,列入本月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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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討論議題
第一案:
案由:102年九、十月份財務收支確認案。
說明:本社區九、十月份財務收支。
決議:管理中心報告內容後,經委員會審閱,無異議將於會後連同會議記錄一併公告週知。
第二案:
案由:各服務社區廠商續約合約內容討論案。
說明:
一、
依九月份第二次例會中討論投票表決決議,現有服務廠商均續約。
二、
各現有服務廠商已陸續將新一年度合約書送至社區(詳如附件合約草稿),請各位委員審閱內容是否有需要增、修訂。
決議:
一、 物管服務、清潔服務兩項內容除部份書寫有誤需修訂外,合約內容審閱通過。
二、 為考量社區財務狀況,同時確保設施設備保養服務一致化,消防設備保養及機水電設備保養合約經委員會重議後,決定重新招標,103年度消防及機水電保養合約將合併於同一家廠商執行。
三、 招標公告請管理中心儘速完成撰擬後,上簽權責委員後審核後,公告週知。
第三案:
案由:本社區地下室整頓進度報告案。
說明:
一、 依102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通過辦理。
二、 管理中心自9/13日起陸續進行違規照相勸導及公告等,至10/17日止共計公告四次,於10/31日寄出第一波告發存證信函,共計寄出16封。
決議:
一、 未至管理中心登記且違規停放在公共區域無法查明所有權人之機車,公告後擬移置社區外,再通知環保局人員前來移除。
二、 未至管理中心登記且違規停放在公共區域無法查套所有權人之腳踏車,公告後擬移置中庭供住戶限期認領取回,期限後交由資源回收廠商處理。
第四案:
案由:102年下半年度化糞池清理工程討論案。
說明:
一、
本社區102年上半年度化糞池清理為6月4日執行。
二、
潔康清潔衛生工程行已傳真估價單至社區
決議:
102年下半年度化糞池清理作業照常執行,日期訂於12月中旬前完成。
第五案:
案由:社區中庭園藝美化工程討論案。
說明:
一、
本案於九月份例會時進行過一次討論,當時原決議請園藝廠商一併會勘提報中庭各花圃排水工程後,提供報價。
二、
經管理中心聯絡園藝廠商,共計原益造原、合鴻、榮冠、鍾家花園(大堀種苗園)第四家廠商會勘,原益造原及榮冠之後即失聯,各家所提供之報價單詳如附件。
三、
除原益造原外,其餘各家均告知鋪設排水系統雖有其效果,但費用較大,均建議以種稙草皮方式,進行水土保持方式較為洽當。
決議:
經委員會討論後決議,由大堀種苗園(鍾家花園)承接社區園藝修剪工程,並請大堀種苗園針對社區部份已無草皮部份區域,加種易管理的植物,以做必要之水土保持,減少土質流失,造成中庭排水管堵塞。
第五案:
案由:A棟外牆滲水整修工程討論案。
說明:
一、
本案已造成A棟五樓以上住戶困擾多年,原傑西廣告公司有意承攬防漏工程後,以廣告費用抵扣修繕費用,但因防水工程所提報價將近一佰萬元,因而已退縮。
二、
經管理中心聯絡防水工程行請求傳真報價單後,列入本次會議討論。
三、
社區公共外牆屬管委會管轄及維護權責,亦屬公共空間,既然有所漏水,理應由管理中心全權負責維修。
決議:
本案經報告後確定屬必需要做之工程,但因經額過大,暫訂仍交付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報告後再行施作。
第六案:
案由:15號頂樓漏水整修工程討論案。
說明:
一、
本案已於九月份例行會議中討論過,當時決議為再多找幾家廠商前來會勘、報價。
二、
經聯絡相關廠商邀請會勘,均無人有意願前來,最後僅“承恩土木包工業”前來會勘後,提供報價。
決議:
經委員會討論後,通過由信錩工程行承辦本項工程,但仍請管理中心議價,希望能把工程費用降低,減少社區支出。
捌、臨時動議:
第一案:
案由:B1兒童遊戲區旁地板後續工程案。
說明:
一、
依九月份例行會議臨時動議第四案討論決議辦理。
二、
經請信錩工程行提供報價後,以上簽方式請委員簽核,但因委員修繕費用權限限制,本案僅在此再次列入討論。
決議:經委員會討論後,通過由信錩工程行承辦本項工程。
第二案:
案由:大門入口白色採光罩油漆工程。
說明:
一、
本寄為九月份例行會議第四案討論決議,請信錩工程行將施工各項費用明細表列清楚,以提供委員會討論,信錩負責人告知為避免雙方麻煩,建議請社區另找其他廠商。
二、
有關焊補金額另計一事,負責人告知,因尚未磨除生鏽部份之前,無法知道範圍有多大,需焊補多少,因此無法事先提供報價單,因此亦無法提供。
三、
信錩工程行亦告知由於本社區車道旁遮雨罩樣式不易施工,建議考量重新以不鏽鋼製做。
決議:為考量安全及社區現有公共基金剩餘款,擬採下列方式執行。
一、 因遮雨罩部份已確實銹蝕嚴重,如進行除銹焊補工程實無效益,先請信錩工程行將遮雨罩部份拆除,避免他日倒塌造成人員財產風險。
二、 明年區大會時將本案列入討論,由全體住戶決定是否再架設不銹鋼遮雨罩。
第三案:
案由:103年度車證製作更換案
說明:
一、
本確保社區進出車輛安全,請管理中心著手進行103年度汽、機車證設計、印製。
二、
車證設計以不明示“世界花園社區”,避免造成住戶之不安。
決議:
一、 立即著手進設計車證樣式,完成後上簽交由委員會簽後確定、印製。
二、 103年度汽、機車車證更換同時,需請各位住戶一併執行住戶資料普查作業。
玖、工程追認:
102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止,追加工程計: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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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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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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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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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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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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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監視攝影機廻轉台故障更換及2/6號電梯監視攝影機老舊更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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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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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監、財、安委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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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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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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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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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認通過
拾、住戶意見反應:
一、14號6樓:黃小姐(P.35)
反應內容:
(一)
住戶室內探測器已連續2~3年內檢無反應,基於安全性考量,煩請管理中心處理,謝謝!
(二)
為何社區所有工程、修繕,從未採“公開招標”?!別的社區幾乎都是透明化的張貼於佈告欄或電梯公告招標事宜,而本社區卻至今仍未見過?!?!曾詢問過上任總幹事,給的答案讓我覺得模糊不清…希望這次籍由這份「住戶意見反應單」管理中心能說明,感恩!
回覆內容:
(一)
住戶室內探測器如有故障部份,將請示委員會是否請消防公司進行線路查修(需額外費用),如僅為住戶家中室內探測器故障,則該筆費用將由住戶自行支付,如無異議將於近期內執行。
(二)
公共工程修繕,依本社區住戶規約第十二條明訂是由管理委員會負責,若超過權限(新台幣伍萬元整)則需由全體住戶表決通過。
(三)
一般而言,除示是服務廠商更換招標、住戶大會表決工程…等,管理中心會依委員會指示公告週知,其餘權限內工程,則由委員會責付管理中心聯絡廠商前來會勘後,報價、討論、決議、發包施工,甚少會動輒公告招標(大部份的社區均是如此),亦不可能大小工程均大費週章的要住戶大會討論,如此一來則費時亦沒有效率。
(四)
有保養服務合約之設施(備),一般而言權限內之修繕工程均會由保養服務廠商報價(議價)後施工,原因在於避免造成保養服務廠商與維修廠商不同家而有責任歸屬的問題,因有實際案例,維修或更換之設備於日後故障(在保固期內),保養服務廠商與維修廠商互推責任,結果反而是社區受害。
(五)
有關服務合約廠商如住戶覺得不甚滿意,可反應至該棟委員或於區大會時提出,列入下年度合約續約與否之考量。
二、12號6樓 王先生(P.36)
反應內容:
請將地下三樓停車場私自修改電路以致不能關閉的電燈改為感應式。
回覆內容:
(一)
經該棟六樓住戶反應後,管理中心前去會勘,本社區地下三樓停車場之前照明確實比較陰暗,再加上常有住戶因節能而常把地下室照明過度關閉,因此請筌成水電於保養日時將電路改成常開狀態。
(二)
經王先生反應後,已將該棟B3電梯間照明設備改回原來開關式,但地下室車道部份仍保持常開,以避免車輛行駛時視線不足之危險。
決議:
經委員討論後,為考量停車場車輛行進及人員行走安全,需有足夠之照明,B3車道照明維持常開式,電梯間改回開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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